close
有一種手段最為惡劣,我也最討厭,那便是抹黑。

沒有的事硬要說成有,還巧立明目,將亂說話的自己說成是替天行道的大英雄,真是無恥之極!

很多人仗著法律保障言論自由便亂講,很多立委官員仗著言論免責權就亂暴料。這些人如何能令人忍受?

有時大家為了維護一個人,便把那人的敵人一律抹黑,將反對他們的說成蓄意破壞大眾安定。這種人,有資格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嗎?

無論在政壇還是在生活,我們絕不希望受到不白之冤,不是嗎?如果如此,為何人們還偏好此道,樂此不疲呢?
 


回應
 
  • 小弟~~
    你的日誌現在似乎出現很多深入思考的反思
    這是好事 代表你在成長 心跟腦袋都是活的
    大學是個知識的殿堂 記的上大學後多充實自己
    別把自己限制在你系上所學的東西
    最後~~要跟你說的是:言論自由的範圍與尺度(包括立委的言論免責權)
    絕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否則大法官也不會有那麼多釋字及學者也不會寫那麼
    多文章在闡述它

    ps:上了大學 就代表你已經邁向成年了 加油!!

  • ran0710 於 August 24, 2006 09:30 AM 回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風動 的頭像
    風動

    風築

    風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