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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個,我來說土銘這傢伙。這傢伙實在是很欠打的壞小孩一枚,常常
閃避我。我又沒做啥事,不過是常對你上下其手罷了,你就當我是gay。
拜託!我是異性戀者好嗎?
不過如果你想玩,我倒是可以陪你演一段啦...
不練肖話了!話說回來,當年我們自校車上認識,友情到現在可以說長的
咧!可惜老土銘(他本名叫士銘啦)後來搬家搬到學校附近,而二年級時
又因父母之命及媒妁之言...啊不對,主要是因為"她"的緣故,所以選
擇就讀第三類組。也對啦,英文成績比不上我這個英文爛的人,來唸文
組是有點牽強。(點頭...咦,我好像也沒資格說人喔!)
我們兩人當年曾經去某地作地理報告,我的雙腳還曾陷入爛泥之中,弄髒
了我的下半身。是說,好家在是爛妮不是沼澤,要不當時我就完了。
總而言之,我跟笨銘只有一次吵得非常不愉快。那時,天殺的學校還沒取
消晚自息,有一票人就在吃晚餐。吃晚餐也就罷了,卻丟在一班的廁所垃
圾筒中,而且乃是累犯。這使一班之人非常不爽,尤其是負責掃那的土銘
一干人等。所以他們就做好埋伏,準備捉人是也!
偏偏我跑去警告那些人不得亂丟,否則別人會生氣。所以他們不丟,埋伏
計畫功虧一簀。土銘因而大怒,對我極不能原諒。就連現在,這件事仍是
我倆的禁忌。
笨銘啊,只要沒人丟垃圾就好了,你那麼在意幹嘛?再說,你舉的反駁之例
根本無法成立。你去我們垃圾筒亂丟一陣再說不知道這樣不對然後收手?
拜託,我們班那一狗票的人真的不知道那樣不對,蓋他們沒像尊駕一樣
好好翻過學生手冊,但你老兄這樣做是真的有意呢!是"知其不可而為之"
呢!意義當然大大不同!
再著,你(土銘)說:"我捅你一刀跟你說抱歉,這樣就沒事嗎?"
你引喻失據了!藉此可斷定,你(土銘)的誇示法學的比譬喻法還好!你想
想看,亂丟垃圾之後改過不丟還只是你們憋氣在心中,捅人一刀後道歉不
捅可還是會死人的咧!不要說沒送醫,要是捅到要害,就算你道歉速度再
快恐怕都沒法再人死掉前道歉。
再加上廁所晚上暗暗的,你想你所謂的"警告標語"是貼給自己抓人時可
心安理得的抓乎?
當你提及想對他們進行的制裁時,我才知道原來是要他們幫你們打掃。
難道閣下不覺得此事有假公濟私之嫌乎?而又怎能讓人心服?
搞清楚,你們的目的是阻止亂丟垃圾,不是挑起兩班紛爭啊!
抱歉,恕我心胸狹窄,一想到這件事又氣得多言了幾句。因為這件是我是
秉持著良心處理還弄到好友反目,讓我很不爽,所以不吐不快!
再來,其他的人中,老孫(胖子偉謙)、立婷(慈慧及辣妹的好姊妹,大寮線
的嬌小俏麗女?)、今豪(一名因小論文而認識的人)和亭傑(可怕男人婆
?)和我見面就會聊上幾句,頗似淡如水卻又不會淡到乏味的君子之交。
真要再說的話,還有幾個會聊幾句的人。要命的是,他們的名子我一個都
記不起來了...
啊,對了!還有王永傳先生!此人雖與我沒啥交情,卻跟我們班某些人有深厚的情誼喔!
PS.對我很了解的人應該知道我少講了一個人,"她"。為什麼少講呢?
其實不是少講,而是寫在下回,而你們看不到。
下下回強打,六班篇!
閃避我。我又沒做啥事,不過是常對你上下其手罷了,你就當我是gay。
拜託!我是異性戀者好嗎?
不過如果你想玩,我倒是可以陪你演一段啦...
不練肖話了!話說回來,當年我們自校車上認識,友情到現在可以說長的
咧!可惜老土銘(他本名叫士銘啦)後來搬家搬到學校附近,而二年級時
又因父母之命及媒妁之言...啊不對,主要是因為"她"的緣故,所以選
擇就讀第三類組。也對啦,英文成績比不上我這個英文爛的人,來唸文
組是有點牽強。(點頭...咦,我好像也沒資格說人喔!)
我們兩人當年曾經去某地作地理報告,我的雙腳還曾陷入爛泥之中,弄髒
了我的下半身。是說,好家在是爛妮不是沼澤,要不當時我就完了。
總而言之,我跟笨銘只有一次吵得非常不愉快。那時,天殺的學校還沒取
消晚自息,有一票人就在吃晚餐。吃晚餐也就罷了,卻丟在一班的廁所垃
圾筒中,而且乃是累犯。這使一班之人非常不爽,尤其是負責掃那的土銘
一干人等。所以他們就做好埋伏,準備捉人是也!
偏偏我跑去警告那些人不得亂丟,否則別人會生氣。所以他們不丟,埋伏
計畫功虧一簀。土銘因而大怒,對我極不能原諒。就連現在,這件事仍是
我倆的禁忌。
笨銘啊,只要沒人丟垃圾就好了,你那麼在意幹嘛?再說,你舉的反駁之例
根本無法成立。你去我們垃圾筒亂丟一陣再說不知道這樣不對然後收手?
拜託,我們班那一狗票的人真的不知道那樣不對,蓋他們沒像尊駕一樣
好好翻過學生手冊,但你老兄這樣做是真的有意呢!是"知其不可而為之"
呢!意義當然大大不同!
再著,你(土銘)說:"我捅你一刀跟你說抱歉,這樣就沒事嗎?"
你引喻失據了!藉此可斷定,你(土銘)的誇示法學的比譬喻法還好!你想
想看,亂丟垃圾之後改過不丟還只是你們憋氣在心中,捅人一刀後道歉不
捅可還是會死人的咧!不要說沒送醫,要是捅到要害,就算你道歉速度再
快恐怕都沒法再人死掉前道歉。
再加上廁所晚上暗暗的,你想你所謂的"警告標語"是貼給自己抓人時可
心安理得的抓乎?
當你提及想對他們進行的制裁時,我才知道原來是要他們幫你們打掃。
難道閣下不覺得此事有假公濟私之嫌乎?而又怎能讓人心服?
搞清楚,你們的目的是阻止亂丟垃圾,不是挑起兩班紛爭啊!
抱歉,恕我心胸狹窄,一想到這件事又氣得多言了幾句。因為這件是我是
秉持著良心處理還弄到好友反目,讓我很不爽,所以不吐不快!
再來,其他的人中,老孫(胖子偉謙)、立婷(慈慧及辣妹的好姊妹,大寮線
的嬌小俏麗女?)、今豪(一名因小論文而認識的人)和亭傑(可怕男人婆
?)和我見面就會聊上幾句,頗似淡如水卻又不會淡到乏味的君子之交。
真要再說的話,還有幾個會聊幾句的人。要命的是,他們的名子我一個都
記不起來了...
啊,對了!還有王永傳先生!此人雖與我沒啥交情,卻跟我們班某些人有深厚的情誼喔!
PS.對我很了解的人應該知道我少講了一個人,"她"。為什麼少講呢?
其實不是少講,而是寫在下回,而你們看不到。
下下回強打,六班篇!
哈哈哈~大駕光臨
有沒有蓬蓽生輝哪?!
沒料到笨豬仔如此邏輯連貫、據理陳述了這些交鋒過程
要維繫許氏風骨哪!!(誠懇握)
*好吧我承認我是來亂的~逃*
fluorescent 於 June 30, 2006 01:32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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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