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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新聞分享時間,請各位慢慢收看~~

放任吳思材逍遙 黃志芳心力交瘁?
扁政府下臺前夕,爆發10億元遭侵的吞外交大醜聞。據涉外高層表示,歷次「機密外交」的模式雷同,即由邱義仁策畫,外交部長黃志芳執行,直接向扁負責。
報系資料照片

為了10億元金援案,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道歉,並說過去一年為了此案已心力交瘁。但據了解,外交部門過去一年從未具體要求相關單位嚴密監控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行蹤,等於是放任金紀玖離境,至今未能到案,也讓吳思材逍遙法外,而錯失追回10億元的關鍵時間。

亡羊補牢 東窗事發才監控

外界質疑10億金援弊案發生如此久,如果政府高層有意處理,為何一直未要求相關單位長期監控吳思材,或是要求有具體動作,以致弊案拖了如此久?據了解,情治高層也覺得很奇怪,他們是在周四晚上才接到外交部正式要求掌握吳思材的行蹤。也就是說,當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此事,周四下午外交部對外說明此事後,外交部才正式要求掌握當事人的動向。等於是東窗事發後,才來補救。

吳應訊後 避居北市飯店

台北地檢署偵辦金援10億元遭侵吞案,關鍵主嫌金紀玖滯留國外,行蹤不明;另一名嫌犯吳思材3月中旬入境台灣,上月25日被北檢拘提後飭回,一直避居北市飯店,前晚由警方掌握到行蹤,派出專人「保護」中。

地院以罪證不足 放了吳

55歲的歲的吳思材,曾擁有帛琉共和國總統府經濟顧問身分,以幫忙建交為由涉入本案。上周五經北檢拘提到案,檢方訊後以全案涉及國家機密聲押,但因未提供具體事證,台北地院以罪證不足理由裁定飭回。

檢方已對裁定提起抗告,並透過檢警聯繫,由警方派員分別前往天母等地查訪吳的行蹤。前天晚上,警方掌握到吳並未返回他在天母的公寓,而是避居到北市中心的一處飯店,隨即派員輪班保護。

金紀玖無入境紀錄 滯留國外

警方人員透露,目前全案繫屬檢方,吳思材也未遭限制出境,派員「保護」的作法,就是實質的一種「監控」,而且吳思材也知悉警方的作為。至於另一主嫌金紀玖,目前沒有他的入境紀錄,應是滯留國外,行方不明。

【2008/05/03 聯合晚報】


這件事情是最近最大的弊案,繼鐽震案之後另一大案。

那麼大一筆外交金額就這樣被污去了,而且長久以來都還逍遙法外,實在是令人難以想像。而檢方開始偵辦後才一天就掌握了吳先生,可見犯人警備心和智能也沒多高。既然如此,為何先前一直不偵辦呢?無怪乎老邱質疑是幫總統退休後的生活鋪路,實在是令人不得不懷疑啊!(雖然我也覺得老邱的懷疑太誇張了點......)
綠委批:邱義仁應負全責 別牽拖扁

我援助巴紐金援爆發遭掮客侵吞的重大醜聞,民進黨立委也直呼離譜。立委蔡同榮說,這種錢也敢放入私人戶頭,要是在總統大選前就爆出這件事,謝長廷至少會再少幾十萬票。

外交委員會立委蔡煌瑯說,民進黨政府在最後廿天看守期爆發此案,讓民進黨執政形象再度重創,相當悲哀,行政院應亡羊補牢,立刻追究責任,並循司法途徑把損失降到最低。

民進黨團總幹事賴清德也直言,侵吞公款的中間人是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引薦,事情也是邱交辦,「邱義仁應該負起全部責任,包括政治及法律責任,希望不要牽拖到陳水扁總統及外交部長黃志芳。」

不過民進黨上下對侵吞公款的掮客金紀玖多感十分陌生,此金援巴紐案進行時,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但謝系核心幕僚坦言,「從沒聽過這號人物!」國安會應是根本跳過謝長廷,直接交辦外交部執行。

賴清德另呼籲在野黨不要「見獵心喜」,他表示,前外交部長胡志強過去因直接把錢給巴紐,建交三天後就斷交,民進黨引為借鏡,因此希望透過中間人協助,沒想到中間人竟發國難財,希望國民黨未來也引以為鑑,甚至應將這國家列為拒絕往來戶。

【2008/05/03 聯合報】

邱毅:吳思材和扁嫂胞兄很熟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指出,擔任陳水扁政府台巴「密使」的吳思材,與第一夫人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是台南同鄉,而且兩人不僅熟識也都在新加坡開設帳戶,二吳有太多的「巧合」,令他質疑秘密外交款項有人謀不臧。

邱毅說,吳思材開設的「仰湳水產」就在台南市,不僅跟吳景茂熟識,而且也很照顧吳景茂的兒子。邱毅指出,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開設帳戶,去年他就曾揭露,綠營金主蔡銘哲在九十三、四年間,從自己在香港標準銀行的戶頭匯四筆鉅款到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的戶頭,金額共三百四十一萬美金,約台幣一億一千萬元。

邱毅說,為什麼外交部要將近三千萬美金匯到吳思材在新加坡的戶頭?難道只因為吳思材是新加坡華僑?這中間跟吳景茂有沒有關係?黃志芳有必要說清楚。

看的出來,綠委急於切割,要避免責任歸屬;藍委見獵心喜,宛若嗜血惡狼。綠委固然是撇清的態度太過明顯,但藍委的言詞很難讓人沒有「硬是要扯上關係」的感覺,有一種「看見姓吳就開槍」的感覺。立委還是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莫讓言論保護傘成了遮醜傘。

馬英九訪中部被嗆 「別用害你的人」

馬英九與蕭萬長昨天一起參加中部地區工商界座談會時,前台中縣縣議長林敏霖向馬英九「嗆聲」,對賴幸媛任陸委會主委事,當面說馬英九不應該用會害自己的人。

馬英九回應強調,會虛心聽取各界意見,有關政策至今沒有改變過,賴幸媛也認同馬蕭的政策,一切都會按原政策路線進行。「所有政策如期推動,不會跳票」。

【2008/05/03 聯合報】


真是奇怪,人家都還沒上台就急著拿人家的過去事蹟去唱衰她是怎樣?現在的當局不是她原本的老闆,她再怎樣過度反共也必須在意她的身分及立場,有笨到這樣嗎?況且,這時吐嘲,反到像是求官不成而發作的酸葡萄心理或是極端仇綠的「非我族類」情節。就算當事人沒這個意思,只怕也會令人有這種觀感。如此,何不先觀其所為,再決定如何反應呢?

又見黑心椰 4萬粒全上市 比上次更毒

毒椰子風波持續擴大,台北縣政府衛生局繼驗出「日潮公司」進口的椰子含有「貝芬替」農藥殘留外,昨天又公布在中和家樂福驗出台北市「陳榮裕企業公司」進口的泰國椰子也有相同的農藥殘留;北縣衛生局除緊急通報北市衛生局和衛生署外,也要求從此管道進貨的賣場全部停止販售。

台北市衛生局接獲台北縣通報後,立即追查陳榮裕企業進口的泰國椰子流向,查出業者共進口一千三百六十六箱、四萬三千粒椰子,都已分銷至屏東縣、台北縣、台中縣市及彰化員林、台南縣市等地,目前已無存貨。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也表示,將提高對陳榮裕企業的進口邊境抽驗率為百分之廿,下周將拜會泰國駐台代表處,請泰國提出整頓供銷管道的書面說明,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北縣衛生局在四月廿九日清查賣場販售日潮公司毒椰子時,同時抽查其他進口商引進的椰子,經北縣衛生局及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化驗後,檢驗報告昨天下午出爐,證實陳榮裕企業進口的泰國椰子也有「貝芬替」農藥殘留。

北縣衛生局表示,陳榮裕企業被檢驗出不符規定的毒椰子含「貝芬替」為零點一九PPM,比日潮公司被驗出的零點一八PPM還要高;但陳榮裕企業供貨給北縣蘆洲松青超市和土城家樂福,並沒有被驗出貝芬替的殘留。

陳榮裕企業則質疑,這些椰子在高雄海關通關時,皆依規定由經濟部標準局統一辦理抽檢,當時並未接獲通知指這批產品有農藥殘留問題,如今不同單位的檢驗結果卻不一樣,究竟應該相信那一邊?業者表示,不排除向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提出複驗以證明清白。

台北縣政府陸續回收日潮公司進口的一百六十四箱毒椰子,暫時存放在中壢市宏昌青果行倉庫,昨天下午在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劉芳銘等人查封清點後,運到蘆竹鄉宇鴻科技公司壓碎,再送進焚化爐銷毀。銷毀的費用約一萬八千元,縣政府將要求日潮貿易公司負擔。

【2008/05/03 聯合報】


黑心商品的問題是不解的痛,每隔幾天總是會發生一次。善哉善哉~~

該公司是冤枉?是不知道有問題?抑或是知情不報呢?

希望不會是後者,如果是,則罪過矣。

校園性愛影片 校方知情卻不通報、未報警

網路前晚流傳桃園縣某私立工商學生穿著制服的性愛影片,校方昨天質疑是招生期間遭競爭學校栽贓,但警方昨晚找到片中女主角,她卻向警方表示在影片中是遭性侵,女生的媽媽還說女兒是事發後遭校方退學,而且校方在3月底就獲悉這個性愛影片在學校流傳,其中涉及妨害風化且可能有性侵問題,校方竟然未馬上向教育部通報,也未報警處理。

校方昨天面對媒體時公然說謊,辯稱認不出來影片中學生長相,也不覺得影片場景是在該校資源回收室,今天獲悉被害女學生告訴警方遭性侵害,立即改口說「事情知道是知道,但是我們沒說謊,我們是保護學生」。

校方說,事情發生後,有分別約談影片中的男女學生、家長,「男生自稱是男女朋友啊」,且影片已經在學生間傳開,學務處告訴女學生「這事發生以後,妳在學校沒法生活,紙包不住火,換新環境對妳比較好」,勸說女學生轉學。董事長秘書則說:「是女學生的媽媽自己要轉學的,我們有她寫的轉學同意書」。

校方否認「壓下」這起難堪的性侵案,而是要「保護學生」,因為以為男女學生是情侶,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不知道是性侵害,「你怎能知道女生說的(遭設計性侵)是對的,說不定男的說法不是那樣」。

針對校方未在事發當時就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通報,以及學生為何可輕易進入校園死角的資源回收室做愛,校方說,相關失職人員、事件下周一會檢討,「總不能學生偷同學手機就報案,這樣會毀掉學生,我們要保護學生,刑法就讓父母解決」。

【2008/05/03 聯合晚報】

事發 學校要女生退學

桃園縣高職生拍攝性愛影片在網路上流傳,掌鏡者及男主角是同學,兩人家境富裕;女同學是男主角女友,來自單親家庭,家境不好,家長說,事發後學校要女兒退學,他們不知該怎麼辦。

據指出,負責持相機拍攝的男同學,親戚在中壢地區經營酒店,家境富裕,平時愛玩,不愛讀書。他向姑姑借相機,在三月初拍完影片,將相機歸還時,忘了殺掉存檔畫面;三月中旬,他的姑姑與友人聚會,打算以相機拍照時,意外發現未刪除的性愛片段,親友嚇了一大跳,把他大罵一頓。

片中男生家境也相當富裕,同樣愛玩不愛讀書;女主角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多年前曾流落到中壢市與平鎮交界處一家酒店上班,目前打零工維生。

女主角的父母在她出生後不久就離異,從小過著單親的生活,膚色黝黑、五官輪廓清晰,外型酷似原住民,但並無原住民血統。

女生母親昨晚向警方表示,學校要求女兒退學,他們從南部上來「沒親沒戚」,若退學不知該怎麼辦。但學校聲稱,女生懷疑是「去年已經轉學」的學生,男生認不出來。

【2008/05/03 聯合報】


有沒有搞錯?女生遭此劫難還退學?

就算那男生說的可能是另一回事,但只要一方有控訴,那就應該開始調查。如要保護女學生,也可採私下調查,難道學校連私下保密調查這檔事都做不到嗎?

如果校方真的是只顧校譽,那這麼做真是適得其反。校方如此作為,真是沒良心啊!

兒遭熱水淋虐 狠媽視若無睹

嘉義市五歲男童今年三月因哭鬧被母親責打,母親的同居人謝姓男子接著把他放進洗衣機水槽,用滾燙熱水淋傷凌虐,母親卻視若無睹;嘉義地檢署昨天偵結,將謝姓男子及男童母親分別依重傷害、傷害罪起訴,對謝求刑五年六個月。

社工指出,男童全身有百分之四十二的二級燙傷,住院一個月後送往寄養家庭安置,有發展遲緩情形;社工曾問他:「想不想阿姨?想不想哥哥?」他點點頭,但問他「想不想媽媽?」他卻猛搖頭。

檢警指出,三月初男童因哭鬧被母親打,男童還是哭個不停;謝姓男子(廿八歲)於是抓起男童放進洗衣機水槽,再以茶杯裝熱水,一杯杯澆淋全身,造成嚴重燙傷,連生殖器都未倖免;男童母親目睹卻不制止,讓男童在家裡待了一天,直到社工員上門定期訪視才發現,緊急將男童送醫急救。

檢警調查時,男童母親還謊稱小孩是遊戲時,不慎撞倒飲水機被燙傷,意圖為男友脫罪;員警對她無視幼子受虐,直搖頭說:「怎麼會有這款母親,真殘忍!」

檢察官王輝興傳喚謝姓男子與男童母親到案,謝坦承因男童太調皮,才憤而「教訓」男童;檢方以謝姓男子手段殘暴,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社工指出,男童雖沒有明顯的創傷症候群症狀,但有發展遲緩情形,在寄養父母悉心照顧下,已漸恢復與同年齡孩童應有的表現,但話不多,常以點頭、搖頭代替答話。

【2008/05/03 聯合報】


這年頭,不只小孩狠,連做父母的都狠。狠心的小孩虐待動物,狠心的父母虐待小孩。孩子心裡若留下陰影,將來極有可能變成另一個施虐者。如此循環,無窮無盡。

不要再讓傷害下去了!不論要傷害的是什麼生命,傷害前,請先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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