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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草案》減刑不到萬人 死刑犯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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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草案,將採雙軌限制:所犯非屬明定的兩百多條重刑罪名,且所判刑度未滿一年者,才適用減刑。官員說,估計可獲減刑的受刑人不到萬人,對治安影響有限。 依據目前草案,可能受惠的犯罪類別,包括一般傷害、過失傷害、一般竊盜案(不含常業竊盜犯)、妨害家庭、酒駕、侵占等。 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指出,此次減刑會採最嚴格的限制,減刑對象主要是偶發性、短期刑者;殺人罪則全部排除不適用,不管殺一人、兩人,已定讞的廿五名死刑犯都不會因此減刑。 此外,妨害秩序或聚眾滋擾妨害公務的首謀都在排除之列,除非依相關罪名獲判一年以下刑期,否則即不符合減刑。據此,即將入獄的立委邱毅將無法獲減刑。 法務部指出,重大暴力、危害治安、民生犯罪、貪汙、重大經濟犯罪等違反政府重要刑事政策的犯罪,幾乎都排除,涵蓋面逾兩百個條文,範圍遠小於過去。 官員說,適用七十七年減刑條例出獄的再犯率為百分之十九點七,八十年減刑條例出獄再犯率為十六點二,均較近十年超過百分之四十五的再犯率低得多,顯見減刑對治安的衝擊不算大。 【記者李順德、林河名/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呼應陳水扁總統的指示,指不是每一個受刑人都不可原諒,「減刑赦免」不是為了選舉搶票,並指法務部已決定提出「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草案,預計下周三(五月二日)提行政院院會通過。他認為外界應看到草案後再評論,比較公正。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陳總統會作此指示,是因為「很多人跟總統建議」。 立法院國民黨團則表示此舉是騙選票,前主席馬英九表示,現在是選舉前敏感時機,此時提出可能引發爭議,應小心謹慎。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認為減刑應有配套。 蘇貞昌強調,其實國內外都有減刑,但對惡行重大、防礙治安、重大經濟犯罪、貪汙等,並不在內。 至於實施日期,柯建銘表示,因該法案還需立法院通過,五二○總統就職七周年實施可能來不及,政府還會再評估,但應注意不能有空窗期。 |
如果我是宗教家,我會說:減得好!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如果我是十七歲,我會說:減的好!這樣才算是有慈悲心咩!
但,我是東華人,在我身邊剛發生過那件事,你要我怎麼接受?
我不是覺得特赦不好,只是,真要赦,為何是現在?不更早,不更晚,而是現在?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政策買票,也不知他們審核的標準,更不知他們有何配套措施。我只知道,我想活得平安。
政客啊,你們能保證這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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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們是韓非派的!
我要成為新世界的神!(拿死筆) - ilovewu
於 May 1, 2007 09:31 PM 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