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翻起劇本課的資料時,才發現一件事:「故事大綱」分成「故事簡介」和「人物表」,而我昨天只有寫「故事簡介」而已!

靠夭~~那ㄟ按呢?

於是我先飆去上課的地方,然後坐在那兒慢慢寫,編寫還編構思角色姓名,希望能讓他們的名字都有特殊涵義。

當我完成後,已經來了不少人。我去八角亭點了份早餐,回來後幫忙搬搬桌椅,再陪小飛去星俠兒買她的早點。

是說,不知是不是我的錯覺,總覺得她有點累啊!(還是說現在的學生都這麼累?)

之後,邊閒聊關於劇本的事,邊慢慢走回文學院。中途還跑了一趟八角亭拿早餐,小飛也一同進來,看我吃什麼早餐,然後就「嘖嘖~~」(噗)

回到教室,果不其然,已經開始上課。於是我們也各自歸位,開始今天的劇本課。

今天聊了關於分鏡的事,並舉出三個劇本來說,分別是「玩偶之家」、「十二怒漢」和「座談會2」。前者之前有敘之,此處自是跳過不講,看另兩個。

「十二怒漢」其實本名是「陪審團」,乃是因美國當時之制度,審理案件要有十二個男人組成陪審團。如果十二人都認定被告有罪,那被告就有罪,十二個人都認為沒罪,那就沒罪。如果有一人與大家意見不同,那就不能終結,繼續討論下去,直到有結論為止。如果一直到最後都沒結論,便成了懸而未決,最後可能要重新找十二人組成陪審團。另外,他們不負責真相,而是被告的犯罪事證中有一絲疑惑,不能百分之百地確認是他幹的,那他就是無罪。

結果這部戲拍成電影後,在台灣出版的翻譯名就叫做「十二怒漢」。

囧...我還少林十八銅人咧!

全案是一名十九歲的少年被控謀殺父親,且有三個證據,看似罪證確鑿。加上這少年有多項前科,因此大家主觀性認定他犯下這罪並不意外。

本以為這次審判很快結束,誰知十二人中有一人(八號)認為被告無罪,覺得三項證據都有疑點。而那十一人中,也有人強烈認為那孩子的確是壞人,甚至還有像十號那種人,只因被告出身低下,在貧民窟長大,就認為他們必然都只是一群「沒有人性的犯罪者」。

雙方言詞攻防往來,頗為精采。而八號獲得最後的勝利,使少年被判無罪。當然,最後並沒揭曉少年究竟是不是兇手,只是不能百分百地確定了他的罪。

這故事說明,即使身份再低下的人,也有受到公平合理審判的權利。

以此為例,大刀桑意在強調這一個故事分幕的高超。好的分幕就該斷在讓人有興趣看下去的地方,斷的技巧高超,才能吸引讀者。

而那「座談會2」是大刀寫的劇本,之所以有「2」,乃是因為這戲在座談會後演出。什麼座談會呢?乃是上個學年的中文系十週年系慶。

咦?我完全沒印象耶!該不會當時我趴宿舍吧?(笑)

乍看劇本只覺好笑,不過老師一說,我才終於明白老師要表達的意思。

以上這兩個劇本怕是有版權的,不敢貼在網誌上,想看的跟我要XD

下午,在圖書館打了一下電腦(還曾遇到秦端,我打布袋戲的網誌,他卻以為我在看A的...XD),然後跑去上課。

今天的太極拳雖難,不過總覺得運起來沒那麼卡卡的,白鶴攬翅施的還可以,只要記得出拳順序,增加熟練度即可。感覺起來,這堂課似乎變有趣了,如果沒有期末報告的話。(笑)

總之,今天的課都不錯!

但是晚上要早點睡,明天要路跑...囧


回應
 
  • 1樓

    1樓搶頭香

    你一直被誤認為是那種色伯伯之類?

  • hitradio79 於 March 26, 2008 08:20 PM 回應 | 
  • 也許

  • 版主 於 March 27, 2008 01:24 AM 回覆
  • 2樓

    2樓頸推

    但是我不這麼認為阿
    雖然之前有一點~XD

  • hitradio79 於 March 27, 2008 07:44 AM 回應 |
  • 3樓

    3樓坐沙發

    哈哈,我也支持達達的看法XD
    跟你說,剛剛我的電腦一直都不能開機
    後來發現是電壓的問題
    我就換了一個插頭
    結果就好了,我超開心的!!!

  • ee770208 於 March 28, 2008 12:17 AM 回應
  • 送啦~~

  • 版主 於 March 28, 2008 01:31 AM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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