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偵探小說有趣的地方在於,其實作者本來是寫來嘲諷偵探小說的,沒想到卻變成了經典的偵探小說。等到成名後作者再寫出一系列的褚蘭特故事,卻反而沒此書那麼出名了。這倒也算是另一種的「無心插柳柳成蔭」吧!(笑)

這部書中的偵探先生褚蘭特,或許在現在看起來已不奇怪。但在成書的那個時候,市面上的偵探都幾乎是像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那樣,高深莫測,似乎置身事外,有些還抽著煙斗,完全冷靜地分析事態。但本書中的偵探先生愛上了嫌疑犯之一的當事人,本身感情涉入了真相。而且他並非是個蹩腳偵探,先後兩次做出的推理也都合乎到哩,就邏輯與證據來說也是合理性十足。但最後還是錯了,反而是真兇的主動承認才知曉真相。

原因就在於,偵探劇的前提常是「只有歹徒說謊」或是「知道兇手身分的人說謊」這個前提上,卻忽略了其他人也有不得不隱瞞的事情之可能性。計畫是死的,人是活的,人的動向不是那麼容易推理清楚的,不論是誰都是。

更特別的是,最後主角是「不愛真相愛美人」,最後選擇隱藏了真相,然後和他的愛人雙宿雙飛。當然,兇手不是他的愛人,所以他也不能說是徇私。然就當下的情況來看,不揭開真相反而比較好。

這倒讓我想到【謊言的邊界】。有時真相其實沒那麼重要,反而有需要隱藏的必要性。這在偵探小說中是不容許的,但卻是現實生活中常面對到的。

話說回來,這部偵探小說有他在偵探小說史上的價值。雖然跟我想像的有點不一樣,不過還算是有趣的一本書,值得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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