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員工因為其疏失造成公司的損失時,就是需要賠錢的時候。
到目前為止,我只遇過兩種情形:
1.損毀商品
我這五個月來,一共毀了一包奇多(其實這不算我毀吧?只是將它提起來它就一角撕落了)、兩個布丁(都是整理時失手掉落,然後外殼就有縫了,只好自己掏錢買下,一買下立馬吃掉XD也有一個大布丁曾經裂開,不過那是一拿來就裂開的,品質問題,倒跟我們無關了。)、一大桶水(開箱時刀劃太深,不小心攔腰割傷,大桶水:夭壽啊想腰斬我嗎?)。除了一大桶水之外大部分都是我自願買下,而且其多店長那時自己吃下,所以店長對我們還是不錯的。
只是大桶水是新促銷商品,結果一開封就被我腰斬,所以店長也不得不讓我買下負責。為了怕水從傷口溢出,回家後我一直把大桶水橫放著,只希望花拉雙喵不會去撥它了。
2.收發票有誤
如果收到了其實已經不能在小七換的發票(小七有規定一個更換期限,應該是為了作業方便。如果在期間前或是時限最後一天的店長跑郵局時間後,那就千萬不能再換,因為換了店長也無法跑去郵局換成錢,造成的損失就⋯⋯),或是某些特定的發票(有一種發票只能由當事人去郵局兌換),這一類的發票不能收。為啥我會知道呢?因為我這兩種發票我這兩天剛好各收了一張這樣的發票⋯⋯
另外,收到發票要立即作上記號放到集中處。如果造成發票佚失導致賬目對不上⋯⋯嗯哼,你懂得。
3.失竊
如果庫存資料對不上,除了結賬失誤外,還有一個可能是失竊了。我們店裡是沒有,不過聽ADSL說,她以前打工的小七都有在交接時點高價品庫存的動作(媽啊少說耗費十幾分鐘以上,光聽就覺得很麻煩),所以哪一班缺了東西就由哪一班賠。我們沒搞得那麼麻煩,所以也未曾因此賠錢。不過,其實我跟ADSL都覺得,似乎店內真的有東西被偷⋯⋯
4.找錯錢
賬目對不上是很令人苦惱的事。通常店長會自行消化,但若是筆大數目,店長勢必要當班的人負責。
以上,是目前為止我所知道要賠錢的狀況。雖然目前都是賠小筆,店長也都手下留情,但多筆加下來還是有點心痛。
希望不會再需要賠錢了⋯⋯
(店長表示:我也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