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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達達上來,我跟他出去晃了兩天。除了旅展跟「那個計劃」之外,還有在星巴克睡覺之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去唱歌了。

說起唱歌,記憶中跟社團參加過三次夜唱,而印象最深刻的除了竹板的「狐狸精」,就是其中一次最後一首歌「離開地球表面」時全部瘋嗨起來的情形。

第四次是在「神采飛揚」,跟一橋公、他高堂、呆慈等人去。雖然在最後被逼,但過程還算愉快,也拍了一些白癡照片。

第五次,印象中是我們家與阿姨家去吃飯並唱店內的卡拉ok。第六次,達達與傑哥及他女友來訪,我們一起走去唱歌,走了很久,真的是有夠瘋狂的。第七次,店唱之夜⋯⋯

無論是其中的哪次,我都稟持著一個立場:我不唱。

怎麼開始我已經忘了,總之我就是不唱。只是聽著,然後埋頭苦吃,並任由歌詞或MV把我的情緒綁架走。

而這次,也是一樣。不同的是,這次只有我跟達達。我不唱,所以具體而言,是達達一個人的演唱會。

達達一個人唱了四小時,也真夠厲害。我只是聽著,然後在mv的感動和唱歌回憶的浪濤中,沈沈浮浮。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首歌我突然把聲音調成唐老鴨模式,達達他也照唱下去,我在旁邊笑得要死。

夜唱,雖然我不唱,倒也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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