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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達:
  我這麼稱呼你,你是否能接受呢?雖說我無法知道你的反應,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原諒我,好嗎?

  當初,我就已經把一切事情跟你說了。唯一沒說的,就是我喜歡你。

或許,我早已不只將你當作一個替代品了吧?當我看到你跟依萍之間似乎有點什麼時,我竟有點吃醋,下意識地問你跟依萍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人無法有兩顆心?為什麼,你和舒翰對我來說都很重要?又為什麼,我只能選擇一個?

我很痛苦,真的。

如果不是國中時的那個誤會,而你當時又跟我告白,說不定我能接受你也說不定。不過,國中還太小,人生還有太長的歲月,會不會分手也是個謎,對不?

如果不是舒翰,我已經接受你了。舒翰的回頭,也讓我無法置信。雖然有點不高興,但我卻無法放下他。畢竟,他是我第一個男朋友,是我的初戀情人!

我放手還有一個原因,而現在你應該已經知道了,那就是白平。

一個人的眼睛,無法隱藏他的感情。這一點,依萍知道,身為她好友的我又怎不知道?

白平喜歡你,對吧?

我如果選擇你,當時的我必定會覺得對不起舒翰,而白平也不會快樂。白平身體不好,我不希望她過得不快樂。所以,我拒絕了你,以為你能接受她。這樣,只有我痛苦,而你們兩人能幸福,豈不甚好?

可惜,我們都錯算了對方的想法,我更低估了你的執拗,也高估了舒翰的愛,弄到今日滿盤皆輸的地步!

舒翰劈腿,這一點是我所不知道的。

牠之前沒在理我(我現在比較想用『牠』來稱呼舒翰),就是因為牠喜歡上那個女生。後來被拒絕後,牠才跑回來要求復合。等我接受牠,而那個女孩子失戀時,牠又跑去追人家,享了齊人之福。

這些,我都是幾天前才知道的。真諷刺,是吧?

「遇到這種事,會崩潰也是難免的。我感同身受……」

當我說依萍過去失戀後自殺的事時,我曾說過這句話,你還記得嗎?

當初舒翰不理我時,我就曾經割腕過一次。正因為如此,我才覺得對依萍的感受感同身受。

不要問我為什麼那麼傻,也不要問我為何不來找你。我欠你的太多了,不想再找你。我已為他死過一遍,現在再死一遍又何妨?

雖然逃避是懦弱的,但我還是選擇了逃避。

對不起!

                           松楓 絕筆」


我手撫著松楓的墓碑,心中的悲痛,已經讓我說不出話來。

松楓,我雖然不知道天才用了什麼計策,把舒翰那個俗辣誘出來,搞到牠現任女友知道了牠的劈腿史。但,天才已經幫你報仇了。

而我,也不想再對他做啥了。反正,逝去的人依舊回不來,不是嗎?

天才曾對我提起過小時偷拿內衣的往事。他說,我的個性就是這樣,瞻前顧後,凡事都猶豫不決,才會把事情搞成這樣。我想,或許他說得對吧!

你放心,天才和明娟依舊很幸福,依萍轉學後也找到她的另一半(找她的事也是天才辦的,他說應該讓她這位好姊妹來送你最後一程)。我和志威兩人還沒得到幸福,但我們會盡力地。

志威沒來拜你,是因為他正在國外旅遊。而他「周遊列國」,是為了幫我找白平,你可別生氣唷!

我們想,她去國外靜養,人海茫茫,要找倒也不易。況且,我大學畢業,當兵,找工作,到現在已四年了。就連找人專家天才,他也是無計可施。不過,沒有她確切死亡的消息,便不能放棄,你說是嗎?況且,這四年,大學畢業後的那三年,志威都常幫我出國找她,我自己也去找過。找越多次,範圍就越小,不是嗎?

我還不知道,如果成功找回她,我該怎麼做。但,我會遵照你的遺願,讓她幸福。但她接不接受,我就不知道了。畢竟,她是一個很有自己想法的女孩子。

我在說什麼?人都還不確定有沒有找著呢!

那麼,吹了一晚的夜風,東方已漸露曙色,我也應該離開了。

再見,松楓。

我打開車門,坐回汽車中。踩下油門,在黑暗的夜色中離開。

東方的曙光也漸漸出現了。


後記
  其實,在最初我已籌劃了一個結局。只是,這篇文實在是寫太久了,我的想法都有了變化,連帶的結局與內容都有所改變。或許是因為很少寫那麼長的小說,筆調上難免有不成熟的地方吧!也希望各位多多包涵囉!

  另,最後白平的生死,還有她與明達、志威的結局,我不想寫出,就留點美感,留點空間,讓讀者自己慢慢想像了。

  另外,書裡面每個人的名字,都是我朋友的名字下去改編的,不過性格卻是大不相同。白平曾說,如果被錄用出書了,要我付她名字的版權稅呢!

  最後,希望大家能說說讀後感,批評也可以。

  謝謝各位的指教囉!


全文完


回應
 
  • 哈~那怎麼沒有用"道玄"啊?^^

  • seraphblanc 於 June 15, 2007 05:59 PM 回應
  • 等哪天我自身有故事可以寫時我再用XD

  • ilovewu 於 June 15, 2007 08:08 PM 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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