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考現代散文選,題目只有五題而且自由表敘。照理來說怎麼寫是隨自己爽的,就算回答"我'爽"、"還不錯"這些籠統的答案也是可以的。但為了分數著想,我只有把自身的想法用比較文藝腔的方法寫出。來真是的,不是說自由表敘嗎?那又豈該有評分的準則|?

考完後去買"憲法要義"這本書,那是明天要上的"基本人權與憲法"的課本用書。本來是用另一本的,但那本剛好缺貨,所以老師換這本。誰知這本又缺貨了,但老師已不想再換,只好等到上週貨來時開始買。剛好我今天心血來潮,正好跑去那附近吃自助餐(一方面也因為我好久沒吃到魚了吶~~),就順便買書,反正我吃完後身上還剩540元,區區一本"憲法要義"不算啥。

結果我找了半天都找不到,不得已之下只好問櫃檯店員,終於找到這本書......

啥?580元!?

於是我騎腳踏車去提款機那兒又提了1000元出來,再次回到書店沒想到書店有折扣,打折後那本"憲法要義"只有539元......

算了,既領之,則花之,這是我大學時期花錢的座右銘。所以我前往7-ELEVEN,砸了235元買了一和美祿、一包開心果、一大罐品客及一包旺旺雪月餅。(謎之音:你肯定不想瘦了......)

回去後本想慢慢吃,誰知道邊打電腦邊吃,一不小心就把大罐品客全吃光了......

(謎之音:你胖定了!還有,今天才期中考第一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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