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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七中,員工的小確幸之一,就是吃報廢品。雖然對加盟主而言,報廢品多代表其虧損也多,並非好事;然而當大家依規定要將報廢品全數倒掉時,或員工私為,或老闆默許,或上行下效,總之就能把報廢品帶回家吃。反正有效期限總會前押個兩天,存放冰箱中當緊急戰備糧也無不可。久而久之,已成為行規之一。(當然,也有一切照規定走的店,但我認為應該是少數中的少數。畢竟報廢品全部倒掉,說實在還是太浪費了。)

每家店作息時間不同,情況有所差別。我們店的情況來說,現行挑報廢的時間是中午十一點半(挑夾心、18度櫃那些飯團便當的二配品)、晚上九點半(挑食、三明治、沙拉、甜點、乳品、飲料等四度櫃中的產品以及麵包)及深夜十一點半(挑18度櫃那些飯團便當的一配品)。挑起來的東西key報廢,之後就是處理時間。這時候,要倒掉、要分贓,通通隨你的便,只要不是拿去賣客人就好。(聽說總公司拒絕便宜賣即期品,雖然是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可是只要能讓客人確實認知他買的是即將到期的物品,其實便宜賣即期品是一個既不浪費食物也能減少損失的方法,何樂而不為?

話題扯遠,回到正題上。

有時我上班時吃晚餐,會拿報廢品來吃。但其實不是報廢品,因為時間未到九點,不過是即期品而已。因此嚴厲一點來說,這算是偷竊或侵占的舉動。只是我總認為只差一小時半所以毫不在意,有種「有那麼嚴重嗎」的想法。但生物有趨吉避凶之本能(?),所以也會在店長不在時才吃。

結果某一天偷吃後,老樣子把印有條碼的蓋子留著準備等等key報廢。結果好死不死本來以為不會回來的店長回來了,當場偷吃被抓到。

店長:⋯⋯給我買下=.=+

 

哎,早知道要花錢,就買其他比較想吃的東西。(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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