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算是一部科幻小說。本書是由英國小說家威爾斯在1895年所寫出的小說,科幻離奇,然而曲折的內容卻有充滿趣味性,令人一讀再讀愛不釋手。而在奇妙近似荒誕的故事中,卻也隱含了對政治與環保上的批判。也許對現在人來說是陳腔濫調,但在那時代仍有其振聾發嘳的價值性。

故事中的「我」是一名紳士,常常參予上流世界每週定期舉辦的聚會,探討當代最先進的科技與時代議題,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沙龍」。

而這些人中,有一人揚言用簡單的器具發明了能跨越時空的機器。眾皆不信,他並在隔一週時親身展開了跨越時空的冒險,回來後講給大家聽。

他到了三千萬年後的世界,發現那時候的種種驚人變化。由於那時的人類形貌已變得完全不一樣,他花了好一段時間摸索,才稍稍搞清楚。

在那個時代,人類演化成兩種:埃若依、摩洛克。埃若依人身子瘦弱到不行,吃水果維生,因為那時地球上其他動物都因為氣候變遷而死光光了;摩洛克生存在陰暗的地點世界,臉部雖維持人類輪廓,但身體演進成像蜘蛛一樣的八腳怪,而眼睛與皮膚也因為長期在黑暗中生活而導致其白化,並對光極度敏感。

據時空旅行者的推測,可是是因為社會發展到後來自然形成貴族階級與勞工階級。被養的貴族階級只享福不吃苦,久而久之就退化埃若依人;而在地底工作的勞工後來因一直待在地下工作而導致眼睛退化,但四肢卻因勞苦工作而突變進化,因而變成摩洛克人。在地球生物滅絕後,埃若依人得以食用水果,然而在地底的摩洛克人卻被遺忘,遂恢復本性中食肉的獸性,獵食起埃若依人。人類的科技發展到這個地步,真叫人無限感歎。

後來,主角憑藉著火柴與樟腦(樟腦中的元素能助燃,幫火柴燒的更大更亮,用來對付對光極度敏感的摩洛克人是剛好),殺開一條血路,終於奪回時間機器,回到自己的時代。

講完之後,大家疑信參半,莫衷一是。但疲累的時光旅行者只想敘說不想變論,便叫大家打道回府。

將近一週後的沙龍前夕,「我」巧遇「時空旅行者」。「時空旅行者」決定再一次時空旅行,並且這一次要帶些東西回來作為證明。

然而,「我」眼睜睜地看著「時空旅行者」跟機器一起在眼前消失,但三年過去了,他卻再也沒回來過!

雖然有些部分說教意外濃厚,有些部分感覺有點生硬。然而,趣味的故事性,加上與摩洛克人對抗時的驚險刺激,還有那充沛的想像力,都讓人對這部作品嘆為觀止。

而人類是否能逃避科技帶來的惡果?逃避由於過於懸殊的階級帶來的反蝕?我想,這其中還是有很多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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