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五日,位於高雄的某處民宅,傳來駭人的叫聲。究竟這一個叫聲從何而發?又有什麼樣的隱情?請看今日的尋屋捅你眼......XD

咳......正經的過了,現在恢復原本敘事方式。(剛才有多正經嗎?)

那天,我收到史上最差生日禮物-宿舍未中的消息!

嗚嗚嗚~~

春假結束,回花蓮之初,我根本就在混。過了兩天之後,我才開始積極找屋子。很不幸,雖只晚兩天,卻已晚了一大步,遍尋不著便宜好屋。曾想過合租,但那時我找的屋子都是提供雙人床。正如Terry所言:「兩個男的躺在同一張床上,這樣醒來後會覺得很奇怪。」

況且,要是我這麼做了,說不定我的網誌就要多一篇「外宿傳奇之斷背山」XD

如果我有女朋友就能合租了......(畫圈圈)

上週末,我老爸老媽實在看不下去,來幫我找房子。開著小黃晃半天,不知情的人恐怕會以為我很有錢咧!(天知道我多窮!)

晃了一整天,還跟3000元的那位老兄開了鄉談,「老鄉」來「老鄉」去(結果最後還是沒租他的)最後,雖然仍是沒找著房子,但以縮小鎖定範圍,最後只剩三選一。(不是三合一)

今天十二點,我岀門趕去,仔細看了一下,終於下了決定。坦白說還好啦,不過有三個缺陷:距離遠,忙社團忙到半夜十二點的話回去有危險;回去的路徑,走小路太彎,要是對面有開很快的機車就危險,但台九線交通也亂;房東承諾31000(十個月),並說到時開車幫我載東西,但這些優待契約沒說,契約上的月費也是3800(房東說這個數字只是寫給別人看的),只怕他會毀約。

但願是我想太多囉!

總之,房事解決,真是好事一件!

不要跟我說看到標題你想歪囉!哈哈!

附記:回程時跑去那間診所,結果那時在休息,下午三點才開始看診。

媽啊!我不想在這麼熱的大太陽底下(不過聽說西部在下雨?)等兩個小時,也不想回去以後再出來呀!

這時我看到了間藥局,跑去直接買藥吃(謎之音:亂吃成藥)(我:死不了啦!),然後買麵包充飢,結束了飢餓四十XD

不過飢餓四十也不算啦!我昨晚十一點時吃了顆蘋果,結果這次拉蘋果泥......X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風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