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與花師的戲社一談了。(不過他們是叫話劇社)

這場約談之前就有在接洽了,但之後曾順延一次。總之,經過協商,這次是要面對面對談了。而這回,一樣是由醜男載我去。

不幸,後來醜男打給我,說他被困在房外,一時無法來載我。

打電話問了小飛,小飛說要醜男自己想辦法,我便連忙再回撥。

所幸,醜房東(非指房東醜,乃是『醜男的房東』之縮寫)及時返家,使他終於得以出門。

由於之前下了場雨,所以我整裝待發,穿著雨衣等醜男。結果醜男還沒來,雨倒是先停了XD

醜男到了之後,上了他的車,用比上次撘他機車還要快的速度騎向市區。不過,這次我幫他揹包包,腳不會被卡到,也就坐得比較舒服了。

終於,我們到了麥當勞。醜男停車,我先進去。進去後便即遇到在櫃檯點餐的小飛與小豆子等人,知道了他們的位置,然後點了個三號餐,因為麥克雞塊長得比較帥XD

但醜男經濟能力不足,於是便不點餐,先和點完餐的豆子與小飛上樓了。而我又在下面耗了點時間,等到領到餐點才上樓。

饒是小飛跟我說過,但我上樓還室觀望了一陣才找到。進到房間,只見有大批的人馬,繞住兩個桌子。先前已有「今天咱是來相殺的」的先入為主之想法,再看到那麼多人,心中便大感不妙:「糟了,要被圍毆了!」

結果坐下來聊沒幾句,另一桌的人就散了。

嗄?不是他們的人馬啊?

仔細看看場內,他們四人,我方七人,佔人數上的優勢,優勢戰力!(笑)

不過,聊開以後,其實他們是很有趣的人。而且他們具有非凡的自HIGH能力,雖然我們社裡也不乏這樣的人才啦XD

相較之下,我方的優勢在於舞台及一些公共設施,加上長遠的準備時間;而他們雖然舞台水準差且小,雖可用音樂系借教室但還要看檔期,且又是只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來準備戲,但他們人手充足,效率極佳,雖然這樣當演員的很衰小就是了XD

而在學校補助方面,雙方各有千秋,反正不論何方,官僚總是不會給太多錢的。

說到燈具爛時,他們說那個燈一照就會散開(意指光影散開),結果我解讀錯誤(一開燈整個燈具就散開),引起哄堂大笑XD

雙方高層野心興致勃勃,都對於合作表示高度熱忱。合作有兩種方案:聯合公演,或是對外演出。他們甚至還想過將花教大的新生展演何我們的燒兔奶結合,不過看來應該不太可能,因為兩個活動的背景仍有差異,而且時間相差不多。所以若真要合作,還是以那兩個提案較為可能。

不過,其實兩方社長都想先安定局勢後再行動,所以最後我們四人互留MSN,私下聯絡討論。(他們下任社長中途來的)事實上,如要聯合演出也挺麻煩的,畢竟雙方不是就在隔壁,還要考量排演時要在何處場地的問題,免得造成雙方的不變。

其實,我們對合作案其實並不積極,而且實際併校也不會發生在這年。不過,有個方案也好,有備無患嘛!

只是現在要找有空的時間再出來談,倒真是有點難度。所以下次烙兄弟談判,就不知會是何時的事了。

順帶一提,我上了他們下任社長的無名看了之後,發現即將卸任的現任社長綽號好像也是阿爆。

嗯......雖然差了一個年級層,要不要把我們的阿爆介紹給他們認識?(笑)

最後再補充一件事:回到家後,我走得太順,差點直接把幫醜男揹的包包揹回去了......XD


回覆
 
  • 1樓

    1樓搶頭香

    好你個醜房東,不過,房東真的有點醜啦= =a..

  • AI77602 於 June 12, 2008 01:21 AM 回應
  • 2樓

    2樓頸推

    ㄟ~現在是怎樣?
    兩校戲劇社比陣頭嗎?!XDD

  • ee770208 於 June 12, 2008 10:36 PM 回應 |
  • 噗~~也許喔XD

  • 版主 於 June 13, 2008 05:38 AM 回覆
  • 3樓

    3樓坐沙發

    哈哈白痴~把人家的包包背回家~

  • yepa2fun 於 June 14, 2008 02:32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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